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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sgf3535.tw/2017childdrawings/ 第二十五屆全國兒童聯想創作畫「數位繪圖組」比賽 壹、宗旨:為鼓勵參賽學童能以更多元創作方式發揮無限想像力,本實施計畫除原平面紙 本創作比賽外,另增數位繪圖創作比賽。 貳、辦理單位: 一、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 二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(葫蘆墩文化中心) 財團法人臺中市文化建設基金會 三、贊助單位: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、信誼基金會 參、參加對象: 全國各國小五、六年級學生 肆、報名及參加辦法: 本活動自 106 年 9 月 1 日開始,採個人網路線上報名(各學校可協助學生報名及傳送 作品),並於 106 年 10 月 13 日 24 時前,將數位作品圖檔上傳至比賽網站。 伍、圖檔規格: 一、檔案只接受 jpg 格式 二、尺寸大小:橫式 1024*768(pixel) 三、凡檔案格式或尺寸大小不符者,一律不予評審 陸、評選方式: 遴聘藝術或美術專長學者與教師,依作品之創意、聯想、美術技法評審。 柒、獎勵辦法: 遴選每年級 10 位優秀作品,共計 20 位(主辦單位有權視參賽作品優劣酌增減名額), 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壹仟元整,入選作品將於比賽網站公開展示。 捌、活動資訊: 一、網 址:http://www.sgf3535.tw/2017childdrawings/ 二、Email:sgf.mail@msa.hinet.net 三、電 話:04-23820451、23800592 (上班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09:00~12:00、13:30~18:00) 玖、注意事項: 一、作品內不得出現姓名或校名及作者相關資料(違者不予評選)。 二、參賽作品概不退件。 三、參賽作品應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,如有侵權行為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,並撤 銷其參加及得獎資格。 四、基於公益推廣用途,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時即同意參賽及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無償轉讓給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得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公開展示、公開傳輸、公 開播送及散布或製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(畫冊、光碟網路、軟體…)發行之權利, 參賽及獲選者不得異議。 五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告知義務規定,本活動所取得參賽者之個人資料,僅用 於活動進行期間之聯繫通訊及表揚等相關作業。在不違反蒐集目的前提下,以網 際網路、電子郵件、書面、傳真或其他合法方式使用之。本次所蒐集、使用之個 人資料將依個資法及相關法規予以保密和妥善保管。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時即同 意上述使用個資規範,惟拒絕提供上述資料,將無法受理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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